組織架構
一、通和集團領導
史敦文(黨委書記、董事長)
夏 繁(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楊朝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汪淑芳(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朱 琳(財務總監)
二、集團機構和主要職能
(一)辦公室(掛改革法務部、董事會辦公室、工會辦)
1.辦公室工作
(1)負責集團總部公文處理、印章管理、綜合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指導所屬公司相關工作。
(2)承辦集團總部綜合性文件、重要文件、年度工作報告、工作總結等公文起草及審核工作。
(3)承辦集團經理辦公會議、生產工作調度會、年度工作會議以及其他綜合性會議工作。
(4)協調集團總部及所屬企業制訂和修訂完善規章制度,負責集團總部規章制度的匯編。
(5)負責集團對外聯絡和綜合協調工作。
(6)負責集團年報、房地產開發資質維護及升級工作。
(7)承擔集團信息化建設及管理,負責集團辦公系統、集團網站等動態維護。
(8)負責集團宣傳及企業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評先表彰、員工活動組織等。
(9)承辦來訪接待、來信處理及上級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辦理工作。
(10)負責后勤保障工作:集團車輛管理工作;集團辦公設施設備及低值易耗品采購保管、辦公設備保養維修、報刊雜志訂閱發放等工作;集團總部辦公環境維護、員工就餐管理及公務接待等工作。
(11)協同人力資源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
2.改革法務部工作
(1)協調集團重大改革的調查研究、方案制訂、監督檢查實施情況等。
(2)牽頭組織集團內控、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及承辦落實相關工作,指導集團所屬企業開展內控、合規管理工作。
(3)負責集團依法治企工作,指導所屬企業加強法治建設。按照集團發展戰略和目標,建立完善集團法務組織架構,制訂相關制度、標準流程等,并組織實施,監督執行。(4)協助集團領導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集團的重大經營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5)負責把控集團項目運營及所屬公司經營中的法律狀況,控制法律風險,建立法律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加強常規性環節法律風險的檢查、監督,實現有效控制。
(6)為集團重大項目包括招投標、投融資性項目談判、企業改制、破產清算、盡職調查、交易結構法律策劃等提出專業性法律意見,審核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對生產、經營、管理等業務方面,提供法律及合規建議和法律風險提示;審核集團內部文件、制度的合規性;負責集團總部及所屬公司的普法宣傳教育、法律培訓工作。(8)牽頭建立集團自用合同的示范文本庫;負責集團總部及所屬公司合同法律審核,對重大、重要合同出具審查意見;配合集團相關部門,參與檢查集團及所屬公司合同簽訂、履行、管理情況。
(9)承辦合同及糾紛的調查處理,制訂解決方案;代理訴訟和仲裁,包括但不限于:查明案件基本事實、研究分析案情、確定訴訟(仲裁)思路、選定訴訟代理人、進行全程跟蹤等。
(10)審核、評估外聘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并提出相關選聘的建議。
(11)收集及研究與集團業務相關行業涉及的國家、地方政策和法律法規,分析及研究新政策及法律法規對集團業務相關行業的影響;如有影響,及時進行相應的法律策劃,避免風險。
(12)對突發危機事件的處理提供法律建議并協助有關部門操作相關法務及善后事宜。
(13)建立與集團業務相關案例庫。
(14)牽頭承辦集團公司章程修訂、修改工作,牽頭承辦所出資企業公司章程審核工作。
3.董事會辦公室工作
(1)負責集團董事會日常工作,指導所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工作開展。
(2)負責集團董事會會議相關會務工作。
(3)負責落實、監督董事會決議及董事會通過的規章制度的執行。
(4)負責集團股東、董事的信息聯絡和服務。
4.工會辦工作
(1)加強集團工會組織建設,規范工會工作規程,負責集團工會日常工作。
(2)加強集團工會會員的會籍管理,做好職工申請入會、會員檔案、會籍轉調等工作。
(3)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基本職能,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廠務公開等工作。
(4)負責集團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籌備、會務,以及代表提案的落實和閉會期間的其他日常工作。
(5)加強職工隊伍建設,配合集團黨政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6)負責集團工會費會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做好工會財產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組織開展集團勞動競賽、農墾“三十佳”評選和文體活動等。
(8)負責集團職工集體福利、節日慰問,組織開展困難職工生活扶助、職工互助保障等工作。
(9)重視發揮女職工的作用,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5.承辦集團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工作部(加掛人力資源部、團委)
主要職能:
1.黨建工作部及團委工作⑴負責落實集團黨委關于加強黨建工作的決策部署及制度建設,并對各黨組織工作進行指導。
⑵負責集團黨員隊伍建設、黨員組織關系轉接、黨費收繳管理、黨統及黨員信息化管理工作。
⑶負責集團黨員(代表)大會、黨委會會議、黨委中心組學習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會議工作。
⑷負責集團黨建、統一戰線工作等。
⑸負責指導協調共青團工作。
⑹承辦上級黨委有關黨建工作的督查考核等相關工作。
⑺負責集團意識形態工作,強化干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加強輿論引導和管控,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指導所屬公司開展意識形態工作。
2.人力資源部工作
⑴負責制訂完善集團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指導所屬公司開展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公司相關制度審核備案,建立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⑵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分析現有人力資源狀況,制訂并組織落實集團人力資源規劃;負責集團總部機構設置、定編定崗方案的制定,并組織實施。指導所屬公司做好人力資源規劃,負責所屬公司機構設置、定崗定編方案等審核報批工作。
⑶根據人力資源規劃和崗位需求情況,負責組織實施集團人才引進、招聘、跟蹤和培養等工作。指導所屬公司相關工作開展。
⑷負責集團總部人員、所屬公司部門正職(含財務部門副職)及以上人員等干部管理和選拔任用工作。
⑸根據員工發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員工培訓制度和方案;組織實施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素質。
⑹承辦集團人事管理、人才信息管理、人事檔案管理、人事統計報表、職稱申報等工作。
⑺制定集團總部員工薪酬制度,負責集團工資總額預決算、勞資統計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工作。指導所屬公司落實勞動管理和職工社保政策。
⑻負責集團總部員工勞動合同管理,牽頭處理集團勞動糾紛事宜;為所屬公司提供相關政策咨詢。
⑼牽頭承辦農墾集團對通和集團綜合考核工作;負責制定集團總部員工考核方案,并組織落實相關工作;牽頭組織對集團所屬公司開展領導班子綜合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工作,承辦具體業務。
3.承辦集團領導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紀檢監督部(加掛審計部)
主要職能:1.紀檢監督部工作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集團相關制度。
(2)承擔集團紀委抓好黨風廉政建、反腐倡廉專項治理和集團紀委日常工作。研究擬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牽頭上級單位對集團巡視、巡察、專項檢查工作,組織整改落實。
(4)督查檢查上級機關、集團黨委與紀委重大決策部署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對所屬公司進行綜合督查、專項檢查等工作。
(5)負責對集團管理范圍的黨員領導干部及其他重要崗位人員檢舉的來信、來訪調查處理;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6)負責對集團黨員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日常監督檢查,對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計部工作
(1)負責集團內部審計工作,制訂集團內部審計監督工作制度,編制集團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對所屬公司負責人任期和定期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以及專項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督辦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
(3)負責對招投標業務及工程竣工結算審定工作進行審計。
(4)協助省國資委、農墾集團等上級單位對通和集團的各項審計、監督檢查等,協調處理相關工作。
(5)協助集團辦公室做好內控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通和集團內控體系建設后評價工作。
3.承辦集團領導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資產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1.制訂并完善集團會計基礎規范、財務管理制度、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2.負責集團財務管理、財務預決算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分析和研判集團經濟運行。
3.負責集團全面預算編制、下達、監督、檢查及分析,定期檢查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并進行財務活動分析。
4.負責集團融資、資金運營和資金結算工作,對各項目資金進行統一調度,強化資金管控。
5.負責集團稅收規劃和稅務管理工作,組織集團、所屬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及土增稅清算工作。
6.配合成本招采中心做好項目預決算工作,指導檢查所屬公司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
7.根據經營業績考核結果,負責集團總部和所屬公司班子薪酬分配工作。
8.配合戰略發展部做好項目投資資金需求分析、融資及稅務規劃等工作。
9.資產管理
⑴負責集團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制訂集團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總部資產運營管理,指導所屬公司資產運營管理。
(3)負責編制國有資產運營方案,盤活國有資產。
10.承辦集團領導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戰略發展部
1.發展規劃及項目投資工作
⑴負責房地產及關聯產業國家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房地產市場政策的分析和研究。
⑵負責集團發展規劃的編制、評估等工作。
⑶負責編制集團年度投資計劃;跟蹤項目投資落實情況,加強過程監管和糾偏;對已完成建設項目進行再評估和總結。
⑷負責土地開發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負責對外投資合作,負責投資項目合作協議書、土地出讓合同的簽訂。
(5)負責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負責編制投資項目開發計劃。
2.運營工作
(1)結合行業、競爭對手以及集團自身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對集團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建議,進行預警。
(2)通過對戰略環境分析,會同集團有關部門擬定集團的發展戰略和經營策略,制定集團長遠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全面實行經營計劃管理。負責編制集團年度經營開發計劃;負責審定項目公司年度經營開發計劃。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并通過組織實施,提升經濟工作的運行質量。
(4)負責組織制定集團所屬公司工作流程,對集團所屬公司生產經營執行情況、重大制度與流程進行跟蹤、審核及監督。
(5)通過數據資料的統計分析,找出管理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報集團領導,為集團領導決策提供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支持。
3.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牽頭承辦農墾集團對通和集團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牽頭組織對集團所屬公司開展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承辦具體業務。
4.承辦集團領導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技術中心(加掛安委辦)
主要職能:1.工程管理中心及安委辦工作
(1)負責制定集團工程管理、安全生產、規劃及設計類等相關制度規定、規范標準和業務流程等,并組織實施、監督。
(2)負責集團開發項目的規劃建筑設計、綠化景觀設計、售樓部及公區精裝設計方案的指導和審核,對投資項目產品定位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供技術支持。
(3)負責審查開發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會審、技術交底;負責審查項目工程技術變更、設計圖紙變更等。
(4)負責監督各項目施工節點,督導糾偏,提出整改和獎懲措施。
(5)負責定期檢查在建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整改意見,監督問題整改落實。
(6)負責項目工程建設各項重大協調、會商工作;參與工程重大節點的竣工驗收。
(7)加強研究房地產行業產品發展趨勢,組織研究行業的新產品、新材料、新技術和技術發展方向,負責研究建立集團標準化產品庫。
(8)牽頭集團開發項目設計單位、優化單位的選擇與審核;協助審查工程類項目招投標文件、工程合同的合理性。
(9)協助項目公司審查重大分部、分項工程或技術難度較大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專項方案。
(10)負責組織工程類專題技術講座、業務培訓等。
2.承辦集團領導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成本招采中心
主要職能:1.負責制定集團招投標及采購管理、合同管理等相關制度,并規范標準、業務流程和資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監督貫徹執行。
2.招標采購管理
⑴根據集團年度經營目標,結合各項目推進情況,按時編制招標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
⑵負責草擬所屬公司非自主招標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并組織實施;檢查、監督自主招標采購;指導施工類子公司規范大宗材料采購等招標采購行為。
⑶負責建立各類專業庫,對入庫單位實施考核、調整,加強規范運行。
(4)組織實施項目的招采工作(非進場交易項目)。
(5)編制招采文件、發布招采信息、組織招采評審、處理招采質疑等工作。
3.投標管理
負責指導所屬公司投標管理工作,重大投標項目實施備案管理。
4.合同管理
⑴負責起草非自主招標采購項目的合同,并組織完成合同會審工作;指導自主招標采購項目合同的簽訂工作。
⑵負責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加強糾偏,提出意見建議,監督問題整改落實。
⑶跟蹤合同執行的全過程,做好合同的終止審查、評估工作。
⑷協助相關部門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⑸負責集團總部簽訂的工程類合同檔案管理及臺賬建設,指導所屬公司做好合同檔案管理及臺賬等工作。做好集團及所屬公司工程類合同的電子檔案管理工作。
5.成本管理
⑴負責制定集團工程預決算及成本管控等相關制度、規范標準和業務流程等,并組織實施,監督貫徹執行。
⑵負責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與工程造價相關條款的審核工作。
⑶負責招標項目的工程量清單及清單控制價編制、審核等工作;負責小額零星工程工程量清單及清單控制價編制、決算等工作;負責指導所屬公司工程類項目投標報價工作。
⑷負責開發項目成本預算控制和分析工作;負責施工階段已完工程量審核、施工索賠及現場簽證資料的審核;負責重大設計變更的費用估算。
⑸負責工程類合同款項的支付審核工作。
⑹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審定工作。
6.承辦集團領導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營銷客服中心
主要職能:1.負責制訂集團營銷管理、客服管理、品牌管理等制度、規范標準和業務流程等,并組織、監督、指導項目營銷客服部落實。
2.負責為各項目提供技術業務支持,推進條線化、標準化管理貫徹執行。
⑴負責房地產市場調查研究、開發項目前期調查研究、產品發展趨勢調查研究。
⑵根據集團年度目標任務,制訂年度營銷工作計劃,并分解下達組織實施。
⑶負責審核各項目營銷總體方案和重要節點方案;審核各項目與客戶簽訂的各類購房合同范本。
⑷負責管理各項目營銷簽約、回款、資料收集等工作。
⑸負責集團營銷信息化系統管理工作;各項目營銷人員相關業務的培訓工作。
3.品牌管理
⑴負責集團品牌推廣,指導所屬公司開展品牌推廣工作。
⑵負責品牌推廣的媒體選擇。
4.客戶管理
⑴負責建立集團客戶服務管理體系,制訂客戶服務年度工作計劃。
⑵負責建立客戶投訴處理體系,統一建立客戶投訴平臺及客戶投訴管理數據庫。
⑶負責收集研究客戶需求,并轉化為服務或產品建議。
⑷負責集團及所屬公司物業管理對接、指導工作。
5.承辦集團領導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組織架構圖